close

  法制網北京11月14日訊 記者萬靜 記者今天從國家林業局獲悉,截至今年11月初,國家林業局已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事項27項,占該局行政審批事項總數的28%。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審批項目中包括建設工程徵占用林地預審等一批項目。
  據國家林業局行政許可辦負責人介紹,對於已取消和下放的27項行政審批事項,國家林業局通過實施標準監管、信用監管等方式進一步強化事中事後監管,防止出現管理真空。同時,通過採取強化培訓和服務等措施為地方政府“接得住、管得好”下放事項提供保障、做好銜接,使下放項目能夠“落地”。
  這位負責人表示,下一步國家林業局將進一步加大行政審批事項取消下放的力度,提升取消下放事項質量,並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對於保留的事項,將進一步嚴格規範,優化流程,並通過制定和修改國家林業局公告等方式,細化審批的依據、主體、程序、條件、時限等要素,進一步推進行政審批辦理和管理的制度化和信息化。
  據悉,除國家局行政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外,一些地方林業局行政審批制度的力度也很大。
  陝西省林業廳今年初就取消和下放林業行政審批項目6項,承接國家林業局下放審批項目2項,並要求各有關單位不得再行受理和繼續審批,防止搞暗中審批或以備案、核准等名義進行變相審批,杜絕違規審批、越權審批。對省政府決定下放管理層級的審批項目,必須徹底下放,不得截留。
  海南省林業廳按照“一個中心對外、項目應進必進”原則,實行“三集中”審批。在不增加編製的前提下,設立行政審批辦,實現許可權力運行實體化。將原分散在6個處室辦理的31項審批事項向行政審批辦公室集中。審批辦年均受理林業行政許可事項1萬件以上,按時辦結率和提前辦結率均達到了100%。  (原標題:國家林業局取消下放近三成行政審批事項)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qpwlnqwivn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