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特約評論員顧昀
  推進垃圾分類,政府首先應轉變觀念,把重點放在鼓勵與調動民眾的積極性上來,而不能光想著征收那麼一點垃圾處理費。
  廣州醞釀垃圾費與水費捆綁征收。廣州市城管委分類處處長尹自永透露,相關方案將於6月B7月公開征求意見,計劃年底出台。
  方案尚未公開,輿論反對聲一片。當地媒體紛紛刊文表示“征收條件未成熟”“請容押後”等等。方案能否順利出台,看來還是個問題。
  垃圾費捆綁水費征收,並非廣州首創,長沙、深圳等地早已實施。對有關部門來講,此舉的好處是可提高垃圾費的收繳率。水費欠繳,供水公司會停水。居民不交垃圾費,有關部門大概只能干著急。據悉,廣州垃圾處理費收繳率僅50%B60%,還存在代收單位挪用或截留不上繳等問題。
  問題在於,明明是為提高垃圾費收繳率,當地有關官員近日卻表示,將探討如何藉此“讓垃圾分類的家庭少繳費”,真正落實誰排放誰付費的責任機制。要說新方案有利於降低行政成本,這點有人信。可要說這能推進垃圾分類,大概沒多少人相信。顯而易見,用水量與垃圾產生量並沒有直接關聯。
  據瞭解,廣州要做的,並非像深圳那樣以“排污水量折算繫數法”間接計算生活垃圾量,而是把隨水費征收的方式與垃圾計量收費相結合。去年底,廣州開始試點垃圾計量收費,根據家庭(小區)垃圾分類情況以及垃圾產生量實行不同收費,費用折入垃圾袋價格或按桶計量收費。但試點效果並不明顯,行政成本頗高。
  那麼,隨水費征收與計量收費“二合一”,能否解決垃圾分類難題?答案也不樂觀。雖說隨水費征收可解決收費載體問題,垃圾計量收費仍然可能遭遇現實尷尬。比如說,居民乾脆不買垃圾袋,隨意丟棄垃圾,有關部門又將如何跟蹤處罰?而當地試點的針對有物管小區而採取的按桶計量收費方式,也很難提高居民實行垃圾分類的熱情。這樣等於問題又回到原點,垃圾分類依然無解。
  廣州為垃圾分類問題,想了不少辦法,也不乏聽取公眾意見的積極態度。只不過,垃圾分類不僅在廣州,在國內各地仍是普遍難題,幾乎沒有成功的經驗。國外的經驗,卻又難以照搬。例如,日本垃圾分類多達幾十種,而在國內,有地方僅把垃圾分為廚餘垃圾和其他垃圾兩種,都難以有效推廣。
  垃圾分類難以推行,原因既在於政府部門,也在於民眾本身。推進垃圾分類,政府首先應轉變觀念,把重點放在鼓勵與調動民眾的積極性上來,而不能光想著征收那麼一點垃圾處理費。倘若不能調動民眾積極性,再好的制度也難免落空。  (原標題:垃圾費捆綁水費分類依然無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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