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門哭鬧型:“你們再敲門,我就報警”
  一臉無辜型:老公欠錢,“我犯多大罪了”
  昨天深夜,記者一路跟隨著執行法官奔向各個“老賴”的家。然而,一個晚上沒有見到一個“老賴”,那些跟“老賴”最親的人,卻玩起了各種“把戲”,不是哭鬧就是說不知情。“今晚要堵的這些老賴,之前我們已經找過很多回了,白天都不見人影,只好夜裡來找他們了。”昨晚帶隊的中原區法院執行局局長張宏宇話語中也透著無奈和艱辛。鄭州晚報記者 魯燕/文 張翼飛/圖
  借錢10年不還
  女主人還質問:“我犯多大罪了?”
  時間:5月7日23:56
  申請人:李先生 老賴:徐某
  兩者關係:多年好友 地點:桐柏路106號院
  “誰啊?”法官任毅敲響了住在2樓徐某家的門,屋內傳來了女子聲音。
  在任毅介紹自己是中原區法院執行局的,屋內女子郭某(徐妻)又讓等了會兒,隨後開了門。
  “他(徐某)不在家,我不知道啥情況。”見任毅身後許多記者進入,她跑進了卧室,不願回客廳“接待”夜訪法官。
  “咱們還是到客廳說吧!”任毅總算將徐妻說服,回到客廳,但記者們的閃光燈還是激怒了她。“我啥事都不知道,你們拍啥拍!”說完徑直朝餐廳走去。
  “你會不知道?我來找你多少回了?給你多少次機會了?”任毅有力地回擊了她。
  “那我犯多大罪了,他們亂拍我?”徐妻說。
  “我哪次來不都好好說?你不履行法院判決書那就是犯法行為。”任毅說。
  任毅說,他和徐某及其妻子“打交道”4年了,因債務糾紛,2005年,徐某就將房子過戶到李先生名下,但這麼多年徐某一直住著不願搬出去。
  後來,李先生打官司也勝訴了,法院判決,徐某20日內搬出去。
  但判決生效後,徐某還是不肯搬。
  李先生申請執行後,給徐發傳票,發執行公告,都見不到人。
  今年4月11日,又再次向他下達執行公告,仍未見到徐某,公告貼在他家樓棟口,要求他4月21日搬離這個房屋,沒見行動,相反“公告”還被撕了。
  “公告誰揭的?”任毅問徐妻。
  徐妻低頭回應,那幾天她回老家了,“公告”是在外上學的孩子回來後揭的。
  “我前幾天還問他了,他說他和李哥(申請人)商量好了,李哥也答應緩到5月底給。”徐妻反覆強調。
  “可我怎麼不知道?”任毅告訴她,“你這兩天必須把房子騰出來,如果再不搬,法院會來強制搬運你屋裡的物品。要是你們不接受的話,造成的損失由你們承擔。”
  任毅讓徐妻在筆錄上簽字確認時,徐妻不肯,但又怕“拒簽”有不好後果,還是簽了字。
  “我搬出去了,那這房子就是他的了?我們才差他多少錢啊?我這房子得賣多少錢啊?”在得到肯定答案後,她說,她家的房子120多平方米,現在賣出去至少七八十萬,而他們只欠李哥16萬,“這樣太不划算了”。
  她還說,當年借李哥20萬,後還了4萬元,一直還不上。“她丈夫和李哥兩人關係好,他(老公)就把這套房子房產證押李哥那兒了。”
  拒不開門還高喊:“你們再敲門,我就打110”
  時間:5月8日0:54 申請人:荊女士 老賴:馬某
  兩者關係:原夫妻 地點:鄭上路87號家屬院
  “開門,我們是中原區法院執行局的。”法官一陣敲門聲,門並沒有開。
  隔著一道門,法官和屋內的馬某妻子開始“對話”。
  “半夜敲啥門?”馬妻應了。
  “我們找馬某。”
  “半夜找他弄啥?你們這是什麼行為?我家老人、小孩都在睡覺。”
  “我們白天來找不到他人,去他單位也找不到他人,只有晚上來找他。”
  …… ……
  一兩分鐘對話後,屋內馬妻突然提高嗓音喊了起來:“你們再敲門,我就打110,你們法院也不能半夜1點多來敲我家的門啊,把孩子、老人都嚇著了。”
  接著,屋內傳出馬妻的哭聲。哭聲特別大,哭著罵申請人荊女士,都說好了,6月底還錢,“不還有一個多月嗎?”
  因馬妻情緒激動,馬某本人又沒有回應,法官只好朝屋內的馬妻喊話,讓馬某第二天務必到法院一趟。
  可就在眾人下樓時,馬妻打開了3樓窗戶,朝窗戶下的荊女士又罵開了,罵得很難聽,過了一會兒窗戶又關上了。
  法官說,剛纔關窗戶的就是馬某。
  荊女士說,目前她和17歲的女兒相依為命。女兒是她和馬某共同的孩子。還沒離婚前,她患上了腦瘤,“從醫院回家,門鎖都換了”。
  2013年4月,法院出面調解,兩人自願離婚,女兒跟著她生活,馬某每月支付女兒撫養費500元,至18歲。馬某一次性支付給她住房公積金、過渡費9.6萬元。“之前擠牙膏一樣給了些,還剩2.95萬元。”荊女士說,她因為身體差,經常頭暈,現在打零工,每月掙1000多塊錢,交了統籌,就沒多少了,而上美術專業的女兒每月花費都在2000元左右,她要這個錢,是留給女兒用的。
  “我們多次到他家和單位,都見不著他人,打電話也不接。”法官說,其實,馬某完全有能力拿出這筆錢,他有固定的工作,每月還有拆遷安置房費。
  爹告兒騰房,兒交了鑰匙卻遲遲不搬
  時間:5月8日1:20 申請人:老高 老賴:小高
  兩者關係:父子 地點:華山路103號院
  穿過一條長長的巷子,執行法官來到了小高的家。
  父親老高說,因兩人矛盾,1997年,“他趁我出差,將我買的這套房子換了門鎖,強行入住進去,不讓我住。”如今,他仍在郊區租房住。
  在長時間敲門無人應後,執行法官拿出了幾天前小高交到法院的鑰匙,在大家的共同見證下,執行法官打開了門。
  屋內沒人,茶几上還放有沒“來得及”收的飯碗、勺子,瓷缸里還有不少辣椒醬。卧室也比較凌亂。
  法官說,2008年1月法院判決,小高及其妻子6個月內從該房屋搬出,可小高並沒行動。經法官多次協調,他同意搬出房屋,並將房屋鑰匙交給法院一套,但仍沒行動。隨後多次找他,卻又改口說,願意出錢買下這套房子,不過至今也沒結果。
  ■記者手記
  夜隨法官堵“老賴” 深感執行之不易
  這次行動,從5月8日0點開始,到凌晨2點多結束。
  記者回到家,已是凌晨3點多,卻久久無法入睡,腦海裡迴旋的還是執行時的一幕幕,失落感頓時襲來……
  一晚上,省會眾多媒體聚集,中原區法院執行局20多名執行幹警更是全體出動,最後兩手空空。
  給同去的攝影記者張翼飛發了個“歉意短信”:讓他也失望了。
  張翼飛很快回覆:“不虛此行,從深夜到凌晨,看到執行法官受到的各種阻力,真正體會到執行之難。”
  的確,執行太難了。52歲的任毅法官頭髮斑白,在他和第一起案件中徐妻對話中,徐妻反覆說她不知情,而大家都聽到,為了“堵截”這個老賴徐某,任毅曾經一連幾天,早上、中午都趕到他家“報到”,結果都撲空了,而近段時間,他見了徐妻四五回。
  跑腿還不算什麼,法官們說,他和同事們都曾“受過傷”,有的摔壞過腿腳,有的還被咬過耳朵。
  “有的老賴成天跟你玩躲貓貓,有的被堵住也寫保證了,可是保證了無數回,就是沒行動。”張宏宇說,像今晚這樣的“收穫”,他們都很淡定:“早已習慣了。”
  張宏宇說,其實,幹警們也不想“擾民”,也想睡個好覺,可是,身為執行幹警,這是他們的職責。近期,他們還會行動,繼續和“老賴較量”,維護法律的尊嚴。 線索提供 王新 若愚
  (原標題:“老賴”家人臉皮也很厚啊 隔門哭鬧型:“你們再敲門,我就報警”一臉無辜型:老公欠錢,“我犯多大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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